| 从2008年9月开始,全省物价、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今后,房产评估机构高估或低估房价等行为将会受到执法部分的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被降低资质等级甚至被撤销评估资质。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计划全面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治理,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秩序。本次治理的内容包括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从业行为情况,内部管理和信用建设情况,评估报告质量情况以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
专项整治过程中,全省将加大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行为和收费的监管力度,对有迎合委托人需要高估或低估评估值、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提供虚假材料等禁止行为的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省评估委、有关评估师注册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于分支机构违规行为的,省评估委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该评估机构给予年检结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同时撤销该分支机构备案手续。
来源: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通讯员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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